关于图书馆“优质服务推进月”教职工“超期图书归还周”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9-11-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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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老师:
为了提高馆藏图书的利用率,方便教职工图书借阅,在图书馆开展“优质服务推进月(11月)”的活动期间,对全校教职工提供超期图书免收罚款、丢失图书原价赔偿服务,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-30日,请广大教职工相互转告。
图书馆
2019年11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