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《关于六安城区高校和省示范高中图书馆向社会免费开放的通知》(六政办明电〔2013〕40号)精神,为满足广大市民对科学文化知识的渴求,充分发挥高校文献资源在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,本馆决定向市民免费开放。根据本馆的性质与特点,为有序、有效地开展好这项工作,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:
一、 免费开放的对象
1、年满十八周岁以上,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本市市民,或在本市务工满三年以上且有固定工作和固定住所的外来人员。
2、有特殊需求的其他国家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。
二、 借阅证的办理
1、机关、企事业单位职工须持本人身份证、工作证、学历证书和单位证明;市民须持本人身份证、学历证书和所在街道办事处证明;外来务工人员除须持有市民所需资料外,尚需有工作单位证明。
2、办理借阅证需交彩色2寸免冠近照一张,押金500元,借阅证有效期一年,到期根据需要注销或延续一年。
3、缴费地点:皖西学院财务处。
4、办证地点:皖西学院图书馆总服务台。
三、 借阅证的使用和权限
1、办理借阅证的市民,享有本馆资源的借阅权利(因学校教学资源紧张,前附楼三个考研自习室不对市民开放)。
2、借阅证可借图书3册,借期30天;读者所借图书即将到期仍需继续使用,可以续借一次,续借期限为30天,续借期限从办理续借之日起计算。
3、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,不得委托他人代借图书。如发现借用或冒用,将没收其借阅证,终止借阅权限。
4、借阅证要妥善保管,遗失后被他人冒用所借图书,概由本人负责赔偿;冒用他人丢失的借阅证借书按窃书处理;补办借阅证需提供申请,携带本人身份证,交工本费及照片。
5、本馆校外读者收费服务项目如逾期罚款、赔书罚款、违章罚款、上机收费、复印、打印等均通过借阅证账户缴费。
四、 读者的义务
1、图书馆采用全开放服务模式,借阅证是读者取得利用图书馆权利的合法证件,读者进入本馆应主动出示借阅证,凭此证方可借阅图书馆的藏书和进入各阅览室,如遇问题请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检查解决。
2、读者应遵守本馆的相关管理办法与规定,如有违规行为,按本馆规定处理。
五、未尽事宜按本馆规章制度执行。
六、本管理规定解释权归皖西学院图书馆。
皖西学院图书馆
2013年10月8日